河东一男子因心虚竟暴力闯卡!还有一位辱骂交警……

临房网 2019-12-1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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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呀!前方有交警查车!怎么办?一脚油门下去,加速!跑啊!你以为逃离现场就没事了吗?天真!

日前,河东区交警部门在酒驾醉驾专项治理中,一男子并未喝酒,却因准驾车型不符心虚。

没有配合检查,反而暴!力!闯!卡!赶紧跟小编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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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东交警在辖区神泉路与汤河西路交汇路口进行酒驾醉驾等各类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时,一男子因准驾不符心虚,在执勤民警上前检查时,不但不配合工作,还加速将民警拖行摔倒后加速逃跑。


12月10日21时许,河东交警大队汤头中队在神泉路与汤河西路交汇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为时,一辆鲁Q0W9**号“北京牌”面包车缓缓驶来,当民警伸手使用酒精检测仪要求驾驶员吹气时,驾驶员不但不配合检查,而且在向后躲闪的同时挂上档位,加速将正在检查的民警拖行摔伤后逃跑。


随后,执勤民警立即联系大队指挥室调取车辆行踪并尾随设卡拦截。该面包车驾驶人在逃逸过程中,置民警鸣笛、警报器喊话于不顾,作出各种危险驾驶动作,直到行驶至206国道与神泉路交汇路口时,因前方红灯有车辆挡住去路,才被早已设卡在此等待的民警逮个正着,并将驾驶人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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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北京牌”面包车驾驶人杨某某其实并未喝酒。原来杨某某只持有C3驾驶证,而驾驶“北京牌”面包车需要C1驾驶证,系准驾不符驾驶机动车辆,况且驾驶证当前状态为超分、扣留,违法未处理。驾驶员杨某某也因此心虚害怕,驾驶车辆逃跑。 


目前,该肇事驾驶员杨某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已被刑拘,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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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交警提醒: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现场民警的执法行为,不得横加阻拦,更不得辱骂殴打警察,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如果认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不当,可事后依法进行投诉,但在执法现场,服从警察就是尊重法律。


再说一个驾驶人,违法停车被“贴条”后,不但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辱骂交警,结果喜提拘留所5日游。


12月10日10时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执勤交警在青杨路与桃园路交会路口东20米路段开展违法停车治理工作时,发现路边的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未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上。蜀黍上前查看后发现车内无人,就按照相关流程,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约10分钟后,蜀黍巡逻再次经过此地,该车仍未离开。


驾驶人施某拿着违停告知单小跑至交警跟前说道:“能不能给我取消一下,我就下车去路边拿个东西,刚停了没有两分钟......”蜀黍表示,该车辆确实存在违法停车行为,不能随意取消信息。


施某软磨硬泡未达目的后,情绪突然激动起来,直接暴粗口“什么*交警......”语言极其恶劣,口中满是污言秽语,无视民警的警告,且干扰了蜀黍的正常工作。随后,蜀黍将施某移交给了辖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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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施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这下,你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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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有话说

执法,是为社会保驾护航

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

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该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


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编辑者:ya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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